11月1日起深圳全市所有道路全天禁鸣喇叭:还能按的三种情形,科目四的文明判断题就考这里
2026年10月22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转发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文号深环规〔2026〕5号,落款2026年9月28日。通告只四条,却把深圳从2026年11月1日起的交通噪声管理口径定死了: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有效期5年。对正在准备科目四的学员来说,这份通告的价值在于它把判断题里那句行车途中可以随意鸣喇叭示意,以及反过来那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鸣喇叭,一并给了标准答案。
通告的四条,逐条拆开看
- 第一条: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同时列明例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 第二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 第三条: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四条:本通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例外不是随便按,而是条例原文那一句
通告引用的例外情形,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几乎逐字相同: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请注意这一句的前半段同样是义务——先减速慢行,再鸣喇叭示意,喇叭是提醒手段而不是催赶手段。反过来,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把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直接列进驾驶机动车不得有的行为清单里,深圳这份通告正是把全市所有道路都划进了这样的区域。
特种车辆的例外有前置条件
第二条给特种车辆留了口子,但条件叠了三层:一是车型限定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二是必须处于执行紧急任务状态;三是还得遇到交通受阻。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非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得随意使用警报器,这一条也是科目四常见的陷阱选项。
会被怎么罚
通告本身没写数额,只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可参照的上位法是一般通行规定的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深圳此前实施的禁鸣喇叭通告也曾按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因此具体档次要以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书为准,学员不要拿网传金额当依据。
11月1日前,学员和车主把这五件事做掉
- 把教练车里养成的按喇叭催促习惯改成灯光加减速:变道、通过路口用减速和留距离解决,不靠喇叭。
- 山路、地下库坡道、村庄窄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先减速,再短促鸣喇叭示意,用完即止,不长按。
- 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被堵住,靠边让行而不是鸣喇叭催前车。
- 检查车辆喇叭是否完好:改装、加装导致喇叭声响超出国家标准的,本身就不符合车辆噪声管理要求。
- 备考时把喇叭题记成两条线: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超车、紧急情况这三类可以按;禁鸣区域、路段按了就是违法。
本稿口径来自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局交管局联合发布的通告原文,属于深圳全市范围的措施。其他地区禁鸣的路段与时间由当地主管部门划定,具体执行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