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过”“替考”是刑事案件:山西11市征集驾考作弊线索,那个判了六年六个月的团伙收了1466.72万元
“交钱包过”“科目一有人替考”这类广告,在学车群里从来没断过。但它对应的不是“违规”两个字,而是刑法里的罪名。2026年9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转发太原日报的消息:为深入开展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领域专项整治,全省11个市的公安交管部门相继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线索。
公告点名的五类线索
把公告列的受理范围逐条抄下来,学员看到任何一种都可以直接对号:
- 以“包过”“替考”等名义招揽驾考业务、组织考试作弊;
- 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非法售卖考试作弊设备;
- 以驾考为名敲诈勒索、诈骗考生钱财;
- 驾校、考场与相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收受好处,协助考生作弊等违纪违法问题;
-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的其他违规违法问题。
举报渠道写得比多数人想象中宽。太原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举报电话0351—3330122;线上路径是登录“交管12123”客户端,依次点“我的”“交管小安”,输入“咨询反馈”,再点“继续反馈”“咨询反馈”“问题反馈”;全省其余各市也各自公布了渠道。公告同时提醒,举报线索必须真实准确、内容翔实并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责,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这类案子到了法院是什么量级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6月5日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四就是一起驾考作弊团伙案:主犯刘某红等人被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该团伙非法收入合计1466.72万元,涉案人员共24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其余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最高法在发布时同时要求,通过司法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健全行业准入制度和内控机制、清理违法违规机构,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
为什么“包过”在制度上根本兑现不了
把考试规则本身摆出来,就知道这套话术的破绽在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第四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且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四十一条规定,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成绩由考场系统当场生成并上传,没人能替你跨过90分这条线。
学员可以直接照做的五条
- 看到“包过”“免考”“内部名额”一律跳过,并把广告页面、聊天记录、收款账号截图留存;
- 合同只写按项目和学时收费,凡“打点费”“图费”“包过费”这类名目不要签字、不要转账;
- 进场只带身份证按场次应考,不接受任何人递来的耳机、衣扣式屏幕或者“帮忙”的手机;
- 已经付过“包过”钱的,别等对方催第二次:先向驾校索取收据与沟通记录,再走“交管12123”客户端问题反馈,或者拨12345、12328两条线同时反映;
- 遇到教练暗示“交钱能安排”的,记下时间、地点、车牌和在场人员,向驾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一并举报。
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受理范围和处理口径由各地自行发布,本文的数字以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6年9月28日刊发的报道和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5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准。涉及本人案件的受理与处理,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